一、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「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」。 二、日期:112年02月06日(星期一)08:00-16:30。 三、地點:大灣國小菁英館(臺南市永康區東灣里23鄰大灣路283號)。 四、對象:臺南市學校護理人員。 五、報名方式:
五、課程內容:
六、研習費用:臺南市本會會員免費參加; 非臺南市本會會員酌收1,000元整。 七、全程參與核發公務人員研習時數8小時(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)。 八、為響應環保政策,請儘量共乘並自行攜帶環保杯;車輛部分,請依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停放。 九、活動期間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,活動場地所在地之主管機構,其中任一主管機關宣佈不上班,則該日之活動行程取消,另行安排上課時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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